若自费社会保障金尚未缴清期间遇故者,将针对退休之前及之后离世这两大情况分别予以妥善处理。当参保人身故于离职退休之前时,社保机构将向其个人帐户一次性全额返还所有已缴纳的费用以及相应的利息收益。通常情况下,这些资金将由继承人继承,同时社保机构也将终止与该参保人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
然而,若参保人身故于离职退休之后,社保机构则会将其退休金一次性全额返还至其个人帐户之中。同样地,参保人已经缴纳的保费及其产生的利息收益,也将由继承人继承。
此外,继承人还可申请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而社保机构也将在此刻终止与其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社保没交公司该怎么补偿
在一家企业未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企业应承担起对员工因无法享有此种福利而产生损失的赔偿责任;倘若员工将未缴纳社保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那么单位则有义务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从法律角度而言,公司拒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无论是用人单位抑或劳动者,都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主动地参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公司有责任且必须依法履行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此乃其法定职责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参保人在其自费缴纳的社会保险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际不幸离世,在这个问题上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别对待,具体来说就是区分退休前后的两种情况来处置在退休之前身故的话,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全额返还已经缴纳的全部金额及其产生的利息至该参保者的个人账户中,之后这笔资金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意味着养老保险关系的正式终止然而如果是在退休后不幸离世,那么社保经办机构会将所剩余的全额退休金以及先前缴纳的所有费用、利息等悉数返还至该参保者的个人账户之中,同样地,这笔资金也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并且还能额外领取到丧葬费和抚恤金,与此同时,养老保险关系也将随之正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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