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签合同住房子押金能不能退
租赁房屋未签订书面协议但已缴纳押金的情况下,若租户并不存在任何违反约定之行为,则其有权要求退回所缴纳的押金;
然而,若租户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或者给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带来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该笔押金一般将无法进行退还。实际上,租房押金乃是租户为确保自身行为不会对出租方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预先支付的款项,当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解除且无其他争议事项之后,出租方应当将押金如数退还给租户;反之,若租户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违约行为,那么出租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以弥补损失。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没签合同有试用期吗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试用期的确立与否实际上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和情况,以下是我们对于相关问题的深入剖析和详细解读:
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实践中仍然存在试用期设定的可能性。这主要因为用人单位有时可能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与劳动者达成正式的劳动合同协议,即便如此,这并不妨碍双方在此背景下对试用期进行有效约定;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试用期的约定并非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享有自主决定是否设立试用期的权利,不受法律约束;
再者,如果劳动合同仅仅提及了试用期,那么这样的试用期其实是无法被确认为合法的。在此情形下,该部分时间应当视为整个劳动合同期的组成部分,不得单独作为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试用期约定并不是法定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故试用期也应当书面约定,口头约定无效。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书面合同中不包含试用期条款,用人单位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满再决定是否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些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尚未签署正式租赁协议却已经交付了押金的特殊情境之下,假如租客没有出现任何违反合约规定的行为,那么他理所应当地有权向房东提出退还押金的请求。然而,如果租客确实有过违约行为或者给房东带来了实质性的财产损失,那么房东很可能会拒绝退还押金。换句话说,押金实际上是租客为了保证自己不会对房东的权益造成损害而预先支付的一笔保证金。当双方的租赁关系解除并且没有产生任何争议时,房东应该毫无保留地将押金退还给租客;反之,如果发生了争议或者房东遭受了实际的经济损失,那么房东可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以弥补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