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并未与其签署劳动合同,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自用人单位实际雇佣劳动者开始满一个月至不足一年期间内,若未与劳动者签署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其次,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未能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在应该签订此类合同之日起,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使用劳动者开始满一个月至不足一年时,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在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未与其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应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在此过程中,支付的工资需为应发数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没有签署劳务协议的情况下遭到解雇,您有权申请提交劳动仲裁,以争取获得未曾订立劳务合同期间应支付的额外双倍薪资以及所拖欠的薪酬;若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遭解雇,用人单位则需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给予双倍赔偿,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入职没有签订合同怎么赔偿”,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