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转让要什么手续
在着手实施店铺转让事务时,首先务必签署相关的店铺转让协议;
其次,在达成协议之后,对店铺进行全面而精确的评估;
第三步,在完成店铺评估工作后,应展开必要的测绘工作;如果有必要进行公证的话,则需前往公证机构申请店铺转让公证事宜;
最后,在顺利完成以上所有步骤之后,便可前往房屋登记中心办理店铺转让登记手续。待店铺转让登记办理妥当之后,便可领取全新的店铺所有权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商铺转让费纠纷怎么处理
在面对租赁契约纷争时,我们首先要关注的是该份契约是否针对相关的争议内容做出了明确的约定。
如果并无任何约定,那么我们就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
对于一般的门店转让争议,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门店的转租者并不具备转租的权利却擅自对外转租,那么门店的房东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契约或者判定转租契约无效。
在此情况下,门店的受让方所遭受的损失可以向门店的转租者提出索赔;
2.如果门店的租赁协议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年限(即20年),那么超出期限的那部分将会被视为无效;
3.当门店的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对于店内的装饰装修物品的处理问题,首先应当根据门店的租赁协议中所做的约定进行处理。
如果协议中并无相关约定,那么当事人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
若协商无果,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例如,如果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装饰装修或扩建,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也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铺转让要什么手续”,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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