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期间房主卖房子怎么索要损失
当涉及到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出售房产的问题时,我们有必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操作步骤及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倘若房东在租赁合同时没有遵守相关的适租义务,并因此造成了违约行为的话,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其先前签署的合同条款,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与此同时,承租人也拥有对于房东当下正在出售的那套房产的优先购买权;
第三,在房屋成功售出之后,只要承租人仍然合法存在于租赁协议中,那么他就依然有权利按照原定协议向房东缴纳租金,并继续租住下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二、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子算违约吗
实际上,订立了房屋租赁契约之后,即使出租人在租约有效期内决定将房屋出售,也不会对原有的租赁协议产生任何影响,因而其行为并不能被视为违反约定。当出租人要处置已经出租的房产时,他必须在买卖前合理地提前告知承租人,而作为承租方,他们有权在同样基础和条件下,首先考虑进行买进的选择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进行租赁期内的房产销售行为时,作为出租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如出租方未能履行适租义务,承租人有权依据合同主体向出租方提出履行合同职责和承担违约赔偿的诉求;同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这一法定权益;在房产权属正式转让给他人之后,只要租赁协议仍然保持有效性,承租人则依然可以按照原有的租约条款或协商达成的新租约,继续在此处居住并按期缴纳相应租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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