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乱罚款违反劳动法哪一条
1.任何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扣减其薪资待遇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倘若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您立即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申诉;
2.我们的法律依据主要为劳动部制定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中所明确规定:“任何公司及机构均不可随意克扣劳动者的薪资待遇”。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应得的权益而设定的法律条款;
3.尽管劳动法并未明文规定企业可以对员工实施罚款的惩罚措施,但是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相应章节有明确规定。该条例第十六条特别指出,如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承受经济损失,公司有权根据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赔偿条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金额如何计算,该规定也作出了具体说明:可以从劳动者应得工资里予以扣除。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每月扣除的总金额不应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扣除完毕后剩下的工资部分仍低于当时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那将严格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都无法任意实施罚款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罚款作为一种惩罚手段,仅限于由政府机构按照法定情节和程序对公民加以约束的范畴之内,企业并无此项权力去施加于其员工身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惩罚性措施时,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同时必须在全体员工中进行公布,特别是对于将要接受惩罚的职工,更应事先让他们了解到自身行为会导致何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无论何种情形下,若用人单位在未经劳动者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减其工资待遇的做法皆属于违法行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应当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载第十五条相关条例,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虽然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企业有权对员工实施罚款措施,然而,根据第十六条之规定,当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赔偿金额的扣除应以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为限,且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国家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