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款是先给公司还是给本人
最终,赔偿金将归属于个人所有。
然而,在申报工伤赔偿款项的过程中,若由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则资金会划入公司账户(在此种情形下,工作人员可不必解除劳动合同);倘若员工自行提出申请,赔偿金便可汇达到员工个人账户之中,但同时,劳动者亦须提供离职证明等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赔偿款打给个人还是单位怎么查看
关于工伤赔偿金的查询方式,以下内容可作为参考:若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可以向负责赔偿手续办理的工伤保险机构进行咨询;
如若未购买此项保险,也可以通过查询自身的银行账户来确认赔偿款项已经入账与否。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的款项会在提交并审核过工伤待遇申请后的两月期限内划拨到位。对于因工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以下部分:
1.治疗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3.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所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
4.安装或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5.生活无法自理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当享有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案件最终裁决后,赔偿金额将会全额归属个人所有。在进行工伤补偿的申报过程中,倘若由所在企业代表员工提出申请,那么相关资金便会首先划拨至该公司的财务账户(在此期间,员工并不需要解除其现有的劳动合同关系)。然而,如果员工选择自行提交申请,那么相应的赔偿金额将会直接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但是在此之前,申请人必须提供离职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作为申请依据。这种制度设计旨在确保整个赔偿流程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无论对于企业还是员工而言,他们都能够清晰地了解到赔偿金额的具体去向及其使用方式,进而有效地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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