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步入婚姻殿堂之前购置的房产,若在婚后得到了姓名的添加,则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此前提下,原先属于单方面所有的婚前财产将转变为夫妻二人共同持有和支配的财产,夫妻双方对于这部分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婚前购买房屋且将所有权人登记为女方的,可视为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某位配偶在结婚前购置房产,但婚后使用其自身的个人财产进行还款并保持房屋所有权人始终为己方的,那么此套房产仍然被认定为是属个人所有,而非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并非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
另外,若在婚前购房时仅书写对方姓名,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更改所有权登记使配偶也成为房屋共有人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处房产将被归类为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地产,如果在婚后将配偶的名字添加进去,那么它就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表示原本属于单方面所有权的婚前资产,在婚姻的约束下转变为由双方共同拥有并支配的财富。因此,夫妻双方对于这部分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利。这种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婚姻中的双方在财产权益上的平衡,以确保公正和平等。当涉及到财产的分配或者处理时,夫妻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