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物业合同与购房行为存在一定关联性,但它们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开发企业并无权利强行规定购房者必须签署物业合同,然而他们可以提供业主规约供购房者参考。通常情况下,在项目初期阶段,开发企业会与物业公司共同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并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二、签购房合同后房屋被房东出租怎么办
1.若出租人未经任何正当理由且未到租赁期限便将租赁房屋转租他人,则需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之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关于在租赁期限尚未届满之前出租方就将租赁房屋转租他人的情况,出租方务必要提前通知承租人,同时为对方留出充足的时间以便进行搬迁和处理其他事项。
此外,出租方还应就提前收回租赁房屋一事与承租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2.倘若出租房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行为给承租人带来了实际损失,出租方还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方式及金额应依据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予以确定。
因此,为了避免在履行租赁合同时出现因出租方提前收回租赁房屋而引发的争议,出租方与承租人可选择自行协商,也可寻求律师的协助,共同制定明确的出租方提前收回租赁房屋免责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作为购房者,在进行房产购买的过程中享有自主决定是否签署物业管理合同之权利。尽管物业管理合同与购房行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然而它们却属于两个独立且相互依存的法律关系范畴。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并没有权力强行要求购房者必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但是他们可以向购房者提供相关的业主规约以供参考和借鉴。通常情况下,在项目的初始阶段,房地产开发商会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商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同时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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