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60岁还能交社保吗
很遗憾,您无法以六十岁之龄投保我们的社会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士才可以参与投保:
1.职工养老保险:自2015年1月1日起,凡年满16周岁及以上,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者,只要有意愿并具备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责任,便可自愿向所在城市的城镇企业提出申请,加入该地区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划。
2.居民养老保险:对于拥有本市户籍,且年龄介于16至60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和城镇灵活就业者,他们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超过60岁被公司辞退
在劳动者年满60周岁之际,即触及法定退休之龄,在此情况下,劳动关系自当自然终止。若雇主因故决定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给当事人。
然而,须按照劳动者在现单位工作时长年限计策,以每满一年间支取一个月工资的方式为基准,向薪资应聘者支付相应金额。对于收入达到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形,将按整年计算;而对收入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支付的金额将为半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非常抱歉地通知您,您的年龄已经超过了我们的社会保险投保范围的上限。根据现行法规政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备受欢迎的群体是年龄在16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而对于16岁至60周岁的、本市户籍的居民而言,他们则可以选择参加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因此,目前阶段您还不能参与到投保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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