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企业在解雇雇员时须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其薪酬;若用人机构违反上述规定拒绝支付员工薪资,当事人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诉讼,向用人单位索要非法解雇所致的补偿金以及被拖欠之工资款。工资应当按照货币形态每月定期支付至劳动者本人手中,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克扣或无理拖欠劳动者应得之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关于离职协议签订后能否申请赔偿事宜,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即便在签订了离职协议之后,您仍然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权益并请求赔偿;
其次,如若公司在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时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即使您已经签署了离职单,依然有权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在此基础之上,还需关注公司是否严格遵循了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将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以足够的金额进行了支付。若发现实际情况与以上不符,请您毫不犹豫地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企业在决定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后,需在限期为三个工作日之内将该员工所有应付薪酬结算完毕。若有违反此规定者,被解雇的员工有权采取法律行动,对该公司进行劳动仲裁,并要求相应地赔偿欠发工资以及其他相关补偿费用。依照法规,工资应采用货币单位,按照月度周期,按时、足额地发放至每位劳动者手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无权擅自扣留或者拖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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