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房屋标准补偿
关于住房拆迁补偿问题,现行规定如下:若被拆迁住处为草房,则其单价为人民币1900元每平方米;如为砖瓦房,则为2400元每平方米;而对于已捣制完成或预制的砖砼结构房屋,应给予人民币2800元每平方米的补偿;若住所属于楼房且楼层位于二层及以上,则按照人民币3300元每平方米进行计算。
同时,对于地面以及地下附着物的使用价值,将以同等价格进行补偿。对于需要异地安置的家庭,政府还会提供相应的补助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的赔偿金、配套设施费用以及租赁房屋所需支付的租金等。具体的补偿标准与金额,可能因地区性的政策法规、房屋种类、面积大小、地理位置以及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异。因此,每位被征收方都应该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的政策与补偿协议条款,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征收房屋测量房子面积签字必须签吗
在拆迁过程中,对房屋进行精确测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一般的拆迁程序通常包括发布拆迁公告、对房屋进行测量以及被拆迁者在测量结果上签署确认等步骤,之后才能与政府签署正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所谓“安置房”,乃是政府为了城市道路建设及其它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而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妥善安置所建造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涉及到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当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针对各类房屋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草屋为每平方米1,900元人民币;砖瓦房为每平方米2,400元人民币;砖混结构房屋为每平方米2,800元人民币;二层及以上楼房则为每平方米3,300元人民币。同时,地面和地下附属建筑物的补偿也将按照相同的价格进行核算。凡选择异地安置的住户,还将有机会额外得到宅基地赔偿金、配套基础设施以及租金等多项补助费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最终所能获得的具体补偿金额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所在区域的相关政策、房屋所属类型和对应的建筑面积、地理位置以及市场需求状况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因此,各位被征用者务必要详尽理解相关法规政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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