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问题带来帮助。
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2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国家征收房屋怎么补偿?
国家征收房屋应当是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还有就是根据房屋的产权证上所记载的面积来进行补偿。当然了,这里主要指的就是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如果因为房屋拆迁安置人员,这方面的费用也是需要来进行补偿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家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
[律师回复] 对于国家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过去的房屋拆迁,在流程上有所区别,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具体流程,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
⑴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⑵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⑶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⑷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⑸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⑹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⑺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⑻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⑼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⑽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⑾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⑿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述内容可知,征收流程复杂,法律对此流程的规定也是硬性的,缺一不可,大家多了解拆迁流程,找出违法之处,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区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律师回复]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有房屋征收规定有多长?
[律师回复] 北京私产平房政策: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不能再插手搬迁;旧城疏解的市民假如多数均不满意补偿方案,可组织听证会……在《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中,就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及程序等,给出了实施细则。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的实施细则基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政策《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假如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依照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政策此外,《实施意见》还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就应当明确征收项目补偿资金的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限购后仍可获安置房假如一个家庭已经超出了限购门槛,即北京户籍家庭拥有三套住房,或者外地户籍家庭已经拥有了两套住房,那么在其中一套房被拆迁后,是否影响这个家庭获得拆迁安置房呢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拆迁安置房属于在拆迁过程中获得的实物补偿,将会被计入已有住房套数中,但由于并非这个家庭主动购买,不会受“京十五条”的限制,不会影响到市民获得拆迁安置房。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过去的房屋拆迁,在流程上有所区别,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具体流程,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
⑴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⑵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⑶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⑷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⑸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⑹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⑺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⑻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⑼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⑽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⑾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⑿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述内容可知,征收流程复杂,法律对此流程的规定也是硬性的,缺一不可,大家多了解拆迁流程,找出违法之处,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征收的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北京私产平房政策: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不能再插手搬迁;旧城疏解的市民假如多数均不满意补偿方案,可组织听证会……在《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中,就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及程序等,给出了实施细则。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的实施细则基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政策《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假如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依照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政策此外,《实施意见》还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就应当明确征收项目补偿资金的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限购后仍可获安置房假如一个家庭已经超出了限购门槛,即北京户籍家庭拥有三套住房,或者外地户籍家庭已经拥有了两套住房,那么在其中一套房被拆迁后,是否影响这个家庭获得拆迁安置房呢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拆迁安置房属于在拆迁过程中获得的实物补偿,将会被计入已有住房套数中,但由于并非这个家庭主动购买,不会受“京十五条”的限制,不会影响到市民获得拆迁安置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若国家征收房屋如何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停产停业的补偿等。房屋拆迁的补偿每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有所不同,一般都是按照当地的赔偿标准来执行,如果被拆迁人对于房屋赔偿的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处理。若国家征收房屋如何补偿,本篇文章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如下所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意思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过去的房屋拆迁,在流程上有所区别,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具体流程,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
⑴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⑵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⑶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⑷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⑸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⑹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⑺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⑻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⑼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⑽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⑾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⑿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述内容可知,征收流程复杂,法律对此流程的规定也是硬性的,缺一不可,大家多了解拆迁流程,找出违法之处,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家征收房屋,土地费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国家对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国家对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是房屋价值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2020年国家强制征收房屋,怎么赔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三、需要具备的主要文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报批: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是什么时间?
[律师回复] 北京私产平房政策: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不能再插手搬迁;旧城疏解的市民假如多数均不满意补偿方案,可组织听证会……在《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中,就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及程序等,给出了实施细则。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的实施细则基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政策《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假如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依照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政策此外,《实施意见》还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就应当明确征收项目补偿资金的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限购后仍可获安置房假如一个家庭已经超出了限购门槛,即北京户籍家庭拥有三套住房,或者外地户籍家庭已经拥有了两套住房,那么在其中一套房被拆迁后,是否影响这个家庭获得拆迁安置房呢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拆迁安置房属于在拆迁过程中获得的实物补偿,将会被计入已有住房套数中,但由于并非这个家庭主动购买,不会受“京十五条”的限制,不会影响到市民获得拆迁安置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国家征收房屋补偿价格是多少?
这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金额,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情况来确定;一般不同的房屋类型,不同的楼层所存在的补偿金额就会不一样,除了房屋的价值补偿外,还可以获得安置费和奖励性补偿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目前我国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用交税,只需要一些手续费即可,基本没什么费用。如果是生前就将房产转到继承人名下,或者以遗产形式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外的其他继承人,那就要征契税,后一种情形视双方关系有可能还要征一道所得税。
那么继承房产都要交什么税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如果房权变更,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按照手续费每平方米1元,登记费80元标准收费,发放房权证。
如果不对外售房过户,需缴纳个税及其他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由买方缴纳;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由卖方缴纳;
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由卖方缴纳;
也可以这么理解,在房屋出售时,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房管部门缴费,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需交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目前我国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用交税,只需要一些手续费即可,基本没什么费用。如果是生前就将房产转到继承人名下,或者以遗产形式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外的其他继承人,那就要征契税,后一种情形视双方关系有可能还要征一道所得税。
那么继承房产都要交什么税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如果房权变更,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按照手续费每平方米1元,登记费80元标准收费,发放房权证。
如果不对外售房过户,需缴纳个税及其他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由买方缴纳;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由卖方缴纳;
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由卖方缴纳;
也可以这么理解,在房屋出售时,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房管部门缴费,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需交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
目前我国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用交税,只需要一些手续费即可,基本没什么费用。如果是生前就将房产转到继承人名下,或者以遗产形式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外的其他继承人,那就要征契税,后一种情形视双方关系有可能还要征一道所得税。
那么继承房产都要交什么税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如果房权变更,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按照手续费每平方米1元,登记费80元标准收费,发放房权证。
如果不对外售房过户,需缴纳个税及其他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由买方缴纳;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由卖方缴纳;
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由卖方缴纳;
也可以这么理解,在房屋出售时,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房管部门缴费,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需交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是如何征收的
[律师回复] 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
⑴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⑵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⑶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⑷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⑸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⑹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⑺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⑻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⑼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⑽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⑾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⑿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述内容可知,征收流程复杂,法律对此流程的规定也是硬性的,缺一不可,大家多了解拆迁流程,找出违法之处,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