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行政裁决的条件
对于拆迁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其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几种主要的文件资料供审查参考:
1.依法起草的专门的裁决申请表格;
2.提供代表拆迁方的法定代表人的法定资格证明书;
3.全面反映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现状的基金证明材料;
4.一份详实可信赖的关于被拆迁房屋估值的评审报告;
5.明确规范的针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细项;
6.详细记录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协商过程中的所有重要对话和讨论内容的往来函件;
7.清晰明了地展示在未达成最终协议前国内被拆迁人所占比例以及无法达成共识的具体原因;
8.指导其他法定要求,且与此次裁决结果密切关联的相关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申请行政复议材料怎么写
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时,应遵循以下规范性流程:
首先,明确详述申请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
其次,明确列明被申请人的具体名称与单位信息;
再者,必须详细阐述行政复议的具体诉求以及作为申请方所提出的主要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最后,申请人需亲自签署或加盖公章,同时注明行政复议的具体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在提出行政裁决申请时,请务必遵守以下严谨规范的流程:首先需要提交一份详尽且准确无误的裁决申请表格;其次,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此外,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的权威证明材料、经过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值评审报告、详细的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具体实施细则、所有关于协商过程的往来函件、未能达成协议的根本原因及其所占比例的详细说明,以及其他与裁决结果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所需的必备文件。以上这些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旨在确保申请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从而为行政裁决提供坚实可靠的依据。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