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请假老板不批合法吗
依照具体情况判断,若劳动者申请假期所依据的事实或手续存在瑕疵,则请假未获批准未能如期进行工作者,可视为旷工,此举为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反之,若劳动者提出的请假请求符合法定要求,但用人单位明知故犯地不予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将其标注为旷工便属非法。
当员工符合探望亲人假期、年度休假、生病治疗假期、婚丧假期及分娩假期等法定情形之际,若此前述五项假期未能得到批准,便构成违法行为;然而,对于其余的请假申请未获批准情形,均属合法合理。对于事假申请未获得批准且员工未依规出勤,可视作误工处理。关于能否批准事假的问题,完全取决于用人单位,因此,未经批准即不到岗工作,在情节严重之时,可能被视为误工,一旦员工长时期的旷工行为触犯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便享有法定权力单方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员工请假不批准算旷工能辞退吗
未获得批准而擅自请假期的行为,视为旷工行为。各企事业单位内部相关制度中,通常会对员工无故缺勤采取惩罚措施。例如,出现旷工三天的情况即有可能被解雇;年度累积旷工五天也属于解雇范畴,这些条款虽未在劳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但只要是企业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制定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的规章制度,就应遵照执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中一种情况便是劳动者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如此,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在申请事假的过程中,雇主的批复与否取决于特定的情况。如果员工提出的请假要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雇主未能批准,那么这有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然而,对于诸如探亲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雇主未予批准便属于违法行为;至于其他情况,雇主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雇主没有批准员工的事假并导致其缺勤,可以视作是误工现象;而如果员工长期无故缺勤,则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雇主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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