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地下室怎么补偿
关于房屋拆迁地下室如何补偿,参考以下两种方式:
1.参考原价补偿;
2.参考室内单价一半或双方商定。若未经许可遭遇强拆,建议业主:
2.如已达成补偿协议,则不可强行拆迁,否则应先报警寻求帮助。
对于强制拆迁违建,应遵守以下原则:
1.劝导说服为主,力求促使违建者自愿拆除;
2.做好证据固定;
3.财物妥善保管;
4.保证人身安全,特别关注情绪不稳定者。
总之,当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面临行政强制行为时,他们有权表达意见、提出主张,如因行政强制受损失,还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赔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征收要签哪些字
在征收动迁过程中,被拆迁方与拆迁方有必要签署合理有效的赔偿协议书。该份协议需明确记载双方当事人的主要法律地位、负责人的个人信息。同时要详尽列出所有补偿款项的概况、款项清单以及补偿价位。此外,还必须明确约定补偿款项的支付日期及付款安排。细则里还应该包含安置住房的计算数值、具体地理位置和违约行为的担当责任等等。上述所有条款均需守约并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关于房地产发包方进行的房屋拆迁作业中,埋藏在建筑物之下的地下室部分的补偿措施可以参照原始价格或者室内单价的一半加以考量和执行,而具体的补偿方案可以经过双方协商后确定。作为被征收人,如果遭受了非法的强制拆除作业,需要首先保持证据资料的完整性,并且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已经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可以先寻求警方的帮助。对于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行为,应该通过劝说和说服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同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确保自身财产的安全以及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护。当面临行政强制执行的时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拥有表达自己意见和主张的权利,如果因此受到损失,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上诉乃至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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