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途中因病死亡咋补偿
根据我国权威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如遇工作者在日常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导致身故或发病后在48小时内经过全力救治仍无力回天者,皆可被视为涉及工伤之范畴,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赔偿处理。当某位职工不幸因公奉献生命之时,其近亲家属将按照如下规定,从工伤保障基金中获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笔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首先,丧葬补助金应等同于该地区上一年度全体员工月均工资的六倍支付给家属;
其次,供养亲属抚恤金则需按照该名因公牺牲职工自身月度薪资的一定比例来发放给那些主要依赖该名职工提供生活来源且无劳动经济能力的亲戚家人。
其中的标准是:配偶每月应享受到40%的比例,而其他亲属则每人每月享有30%的份额,对于独居老人或是孤儿来说,他们的每月金额还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之上再提升10%。
同时,我们要确保各类供养亲属所享有的抚恤金总额不应当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实际薪酬水平。
至于供养亲属的具体涵盖范围,将由国务院社保部门负责制定;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按照上一年度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标准予以计算及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上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工伤还可以报吗
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而对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职工仍然可以依法申报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只要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自身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亦或是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方面的事故,均应视为工伤。因此若您在前往工作岗位的途中不幸遭遇此类事故且责任全部归咎于肇事方,则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请求认定为工伤。
然而需注意的是,若是被确认为工伤,社会医疗保险将不予承担医疗费用支付的职责,治疗所需款项皆由全责方承担赔偿义务。尽管如此,除了医疗费用外,受伤职工仍可享有其他形式的工伤保险待遇,例如与工伤治疗及补贴相关的福利。因此,即便伤势导致人身损害,受害者依然可以享受双重赔偿,即包含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工伤赔偿,并督促加害人承担主要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同时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突发疾病造成不幸离世,或者经过48小时的紧急治疗后依旧无法挽救生命的情况,都将被认定为因工死亡事故。在此类事件中,其家人可以依法领取到丧葬补助金(参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倍)。同时,国家还会向其家庭成员提供相应的抚恤金支持,其中包括配偶每月40%的抚恤金,其余直属亲属则按照每月3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于独居老人或者孤儿,他们还可以额外获得10%的抚恤金。此外,对于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其家属还能得到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金额是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关于供养亲属的界定标准以及具体的发放方式,均由国务院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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