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生育假期内劳动合约即将到期之际,用人单位通常需将之继续延续至生育假期完毕为止。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处于怀孕期、分娩期以及哺乳期阶段的女性职员,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其劳工合同。否则,如发现有用人单位在此阶段拒绝续约,则此举无疑违反了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形之下,女性职员有权向用人单位索求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额。具体做法体现在,依照该员工在该机构中的实际服务年限长短,以每满一个完整年度为标准,给予相应月份的薪酬作为补偿;若未满一年但达到六个月以上者,可视为满一年进行计算,以此类推。
另外,假设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工资或者为员工代缴社会保险费用等事宜,那么女性职员可依法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执法监管部门申述其实施维权措施以寻求解决之道。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产假期间公司倒闭了会有什么赔偿
若在职员工在享受产假期间,恰逢所在公司宣告破产,那么她将有权获得基于其在企业供职年限的经济赔偿。具体而言,每圆满服务用人单位一年,公司有义务向该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数额进行补偿;若该员工自入司以来尚不足一整年,侵权责任方仍需以一整年来计算;若该员工加入公司时间尚不及半年,则将获得半个月岗位薪酬作为法定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女性休产假的过程中,倘若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时到期,用人单位理应将该劳动合同顺延至产假结束之日。若然出现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续签的情况,便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此时,女员工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请求。具体而言,根据女员工实际服务年限的长短,每满一年即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服务年限不足一年,但超过六个月者,亦按照一年计算。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发放工资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女员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寻求执法部门的帮助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