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后第一个月的期限范围内未能签署劳动合同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只需将合同签订时间推延至这一月结束之前即可。若超出该期限,即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将无法获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赔偿主张权。
2.试用期期间内,倘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标准为由进行解雇,在此种情形之下,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然而若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属于无故解雇,那么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等同于经济补偿两倍金额的赔偿金。在此过程中,对是否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标准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若有足够证据,可避免赔偿责任;如缺乏相应证据,则应依据法规规定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若职工已于聘用初期后的一个自然月之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违法行为。所谓劳动合同,即是用来明确规定劳资双方彼此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详细列明各自应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文件。故此,无论是对于劳动合同的草拟或变更都必须遵守公平而自由、协商无碍的原则,切不可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普遍规定。而未能成功签订这类劳动合同时显然违背了我国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与义务,因而被认定为严重的违法行径。
根据定义,工资欠付也可称之为无故拖欠工资,这意味着即便并无任何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既定时间表如期且足额地向员工发放其工资。因此,用人单位有责任在每一个自然月结束之后的三十日内将该月的工资结算完毕,若超过该期限仍未进行结算,便构成了对工资的拖欠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第二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第一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第三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为期一个月的期限内,如果尚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遭遇了被辞退的情况,若是因为其无法满足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且相关证据确凿充分,那么用人单位将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是由于无缘由的原因而导致的解雇行为,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对于试用期结束之后仍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他们有权提出相应的赔偿诉求。因此,作为劳动者,我们有必要深入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条款,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处理员工的离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