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没发放可以退房
关于未能获得房贷批准是否能解约退还房屋的事项,若因开发企业或银行之因素导致申请失败,则可享受全额退款,并由开发商承担向客户支付同等期限内的银行贷款利息;
然而若是由于个人行为所引发的难以贷款问题,开发商将根据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收取相应比例的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标准,请参考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贷款没还完可以加名字吗
1.在借款人履行按揭还款责任期间,其所购买或取得的房地产是被征用于偿付债务的,因此不允许对该不动产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包括添加姓名在内。
2.为了实施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即增加姓名)这一最终目的,必须首先完成对所有未偿还贷款项的偿付义务。对于购房者而言,这意味着必须在全额支付所有住房贷款之后,才有可能实现对其财产所有权的具体化和明确化。
3.为了确保借款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通常会使用房产作为贷款的抵押,而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房产证便从购房者手中移交至贷款人(通常是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因此,想要增加房产新的所有权人名,必须在还款结束后,重新从贷款人处领取并办理相应的所有权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倘若贷款尚未真实到位,您有权选择退回所购置之房产。然而,如遇贷款申请未能成功发放乃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或银行方面造成的原因,您将享有全额退还款项并获得相应的利息赔偿。然而,如果是因为个人缘故而引发的贷款问题,根据房屋购买协议中的条款,房地产开发商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您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详细标准,请参照您所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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