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电脑一天退货要折旧费吗
您当然有权向对方索取折旧费用,这是可行的途径之一。然而,关于折旧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并未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得到明确规定。在沟通过程中,双方应该秉持着相互尊重的原则,积极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倘若协商无果,建议您寻求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若经过公安部门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便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涉及到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情况时,您无需承担折旧费及运送费用。若有商家强制要求您承担这些费用,您仍然享有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工商管理局投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在缴纳了定金但尚未签署合同的情况下,所交付的定金是可以退回的。定金,作为债权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合同无法生效或建立,相应的债权便不会成立,因此收取定金的一方有义务返还已收到的定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一签订合同的双方均可约定一方将定金金额支付给另一方以作为债权的担保手段。定金合同(以实际交付定金之日为起始)自此正式成立。关于定金的具体数额,应由签约双方共同商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其总额度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不具备定金的效力。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高于或低于原约定数额,则可视作对原定金数额的变更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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