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体店售后拒绝服务怎么处理
若遇商家坚决拒绝退货或更换商品之状况,在此提供以下几种有效途径以供参考:
1.积极与经营者展开友好的沟通和协商;
2.寻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设立的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协助;
3.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4.依据与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签订的仲裁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处理;
5.最后不得已的情形下,寻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列举的方法并非依次进行,通常情况下,协商难以奏效。在此种情境下,采取投诉或者直接发动诉讼手段对付商家往往效果更佳,特别是涉及大额财务纠纷,最佳方案莫过于通过诉讼解决争端,并借助擅长处理此类问题的专业律师提供协助。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二、实体店买衣服不喜欢可以退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消费者在实体店铺购买的衣物存在质量问题,是可以依法享受退货权利,这有别于无理由退货的情形。具体而言,若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能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那么消费者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个人与商家之间的协商协议,选择退货处理方式,也可选择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
然而,若既无国家法规规定又无当事人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消费者自接收商品之日算起,有七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退货;
另外,如果在购买后七日之内发生了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事件,那么消费者应立即采取退货措施;反之,若不具备法定解除合同条件,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卖家履行更换、维修等责任。
对于那些按照法律规定已办理退货、更换、维修事务的消费者来说,经营者还需承担运费等必要的费用支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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