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加了个人他项有什么影响
1、在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上清楚地标注即将结婚的两位新人的姓名之一。如此一来,房屋便会被官方视为这对夫妇的共有时产,而与此同时所申请的银行贷款亦会被视为这对准夫妻的共同债务。
2、如果选择了这种方式,那么一旦房屋所有权得以确立,它就会被视为这对新人父母的私有财产,而对应的银行贷款同样会被视作是这对新人的父母需要负担的债务。
至于房屋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产生的增值或者降低,也将直接由这对新人的父母享受或者承受。
3、如果最终决定让新郎及他的父母作为房产所有者,那么这个房产将会被认定为新郎及其父母三人的共有财产,而相应银行贷款也将归属于他们三方共同承担。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二、房产加子女名字办理流程是什么
为了实现将房产证的所有权转移至子女的愿望,可以采取转让、遗赠或者遗产传承等方式进行过户手续办理。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签署转交书、遗赠书或遗嘱等相关文书,且须有已成年的父母亲签字(若涉及共同所有房产的情况下,还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之后,应向房产行政机关递交申请所需各项资料,并根据其规定填写相应的表格与存量合同;在收到刺史机关返回的同意通知书后,缴纳相关税费;
最后,由交易双方亲自前往不动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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