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赠送的房子现在离婚了怎么办
在婚前实施房产捐赠行为时,针对所赠予之房产具体的处置方式应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若为夫妻间单方向对方做出赠与举动,假使房产所有权证书上已登记双方姓名,那么此房产便可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倘若在婚姻关系破裂之时需要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处理,其处理方式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处置。其次,假设经过赠与行为之后,房产所有权证书上仅出现受赠方一人的姓名,那么该房产便是依受赠方原有身份即为婚前个人财产,并归属至受赠方个人名下。再者,如有他人向夫妻中的某一方赠送房产,则这部分房产可视为被赠方在婚前行的个人财产,归属其个人所有;倘若赠与人明确表示要将此房产赋予婚姻中两方共享,那么这处房产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赠与女方房产有公证没过户有影响吗
关于婚前赠与女方房产的情况,尽管已经进行了公证却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已赠送的物品虽然尚未成功转让,但仍有权利收回;
然而若双方签署之协议经公证机关盖印确认后,交付方便不得任意撤销赠予。因此,只要男女双方就该房屋事宜进行了公平处理,赠送方(此处特指男性朋友们)则无法任意撤销赠送行为。若男方坚持要求将房屋收回,接收方(即女方)有权聘请律师要求男方返还该栋房屋。由于房屋尚未过户至女方名下,故此,该房产仍然归属于赠送方(即男方)所有。这便可能引发潜在的风险与问题。例如,倘若最终男女双方未能达成婚姻关系或选择分道扬镳,赠送方可能选择诉诸法院,试图收回先前的赠予;届时,双方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此外,若男方在恋爱期间遭遇经济困境或负债问题,该房屋极有可能被视为其资产遭债权人追索,进而产生困扰。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