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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自行离职后,雇主拒不支付其应得薪资,可采取以下几种有效途径加以解决:
首先,员工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其次,劳资双方亦可积极协商以寻求妥善处理方案。
然而,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员工便有权利向相关调解机构提出申诉请求,接受调解帮助。倘若以上述手段均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员工则有权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程序。而如若经过仲裁裁决后,雇主仍然拒绝履行支付义务,那么员工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二、自离工资扣完合法吗
擅自离职、不辞而别导致的工资全额扣除显然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面临此种情况,用人单位倘若因为员工的消极行为遭受了一定程度上的经济损失,依据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有权向其提出索赔。
然而,经济损失的具体赔偿数额,可在征得员工同意后,从员工本人的薪酬总额中进行扣除;但是,每日扣除金额的上限不能高于该员工当日应发工资的20%。此外,如果在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仍远低于所在地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时,应按照该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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