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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违章房可以强拆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章建筑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被强制拆毁。
然而,在进行拆除过程中,对于此类建筑物并不能够提供相应的拆迁补偿。在政府规定的房屋征收范围确立之后,任何人都严禁在该范围内继续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等可能会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其所实施的行为将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将上述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暂时停止办理相关手续。这份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必须明确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拆违章建筑需要有书面通知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违建行为人须接到通知后方能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国家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决策前,需向相关当事人明确解释作出行政处罚决策的事实真相、缘由以及法理依据,同时告知案件中原告占据的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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