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接触式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在涉及无接触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问题上,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和责任,其中任何一方的行为若存在重大过失且对交通行为产生了直接影响,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针对保险责任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按照规定:若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则应采用如下标准予以判定:
(1)若机动车方负全责,则应对非机动车、行人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部分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2)若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则应对非机动车、行人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部分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3)若机动车方负同等责任,则应对非机动车、行人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4)若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则应对非机动车、行人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
(5)若机动车方无责任,则应对非机动车、行人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无接触事故离开了现场保险理赔吗
关于无接触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应否负有理赔义务,因其涉及诸多特殊情况而须视具体情况加以确认:
(1)若在事故之中至少有一方向另一方并未实际产生接触,但其行为所带来的过失极为严重且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此种情形之下,保险公司理当担负理赔责任;
(2)对于超出责任限额部分的理赔事项,若承保车辆存在过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状况,双方当事人均应对此负有相应责任。超出门户责任索赔上限的部分,赔付责任到底如何确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机动车需负担全部责任的情况,必须对非机动车辆及行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同时,已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亦应负有全额赔偿之责;
其次,凡机动车负担主要责任者,需就非机动车辆及行人所遭受的损失,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部分负担70%的赔偿责任;
再者,如果机动车负担同等责任的话,那么其应当就非机动车辆及行人所遭受的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负担50%的赔偿责任;
最后,对于机动车负担次要责任的情况,则应当就非机动车辆及行人所遭受的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负担30%的赔偿责任;倘若机动车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无任何过错因素,那么其同样应该对非机动车辆和行人所遭受的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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