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因为公司原因导致社保断了怎么办
若由于公司缘由致使您的社会保障福利出现中断现象,则可考虑向所在单位提出补缴申请。通常而言,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为职工追溯补交最近两个月的社保费用,如需进一步延长补交期限,往往须经由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办理。关于此类疑问或疑虑,您可随时致电当地社保部门寻求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责任必须依法、按时并足额地完成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同时也应定期将各参保单位与个人的缴费情况向其公布。若是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度,则需要依照该单位上个月实际缴纳金额的110%计算出应缴纳的具体数额。当缴费单位正式完成补报手续以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亦需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结算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二、如果因为公司拖欠薪资离职后仲裁需要多久
在公司拖欠薪资而产生的劳资纠纷中,劳动者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此事,通常情况下需要等待四十五个工作日方可获得结果。如若当事人就劳动报酬存在异议,仲裁部门将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四十五个工作日进行审议并作出裁定。然而,如遇案情复杂、需延长审理时间之实情,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适当延期处理,且最长延时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因公司原因引致社会保险中断之时,贵方可向所在单位递交补充缴纳申请。通常情况下,各单位仅能追溯至最近两个月内的社保进行补交,若需进一步延长时间,则需要寻求专业代理机构的协助。对于任何相关疑虑,敬请垂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征收机构须按照法定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地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且定期公示各类费用的缴纳情况。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申报应缴金额,其应按照上月实际支付金额的双倍数额加以计算。在完成补交工作之后,征收机构将依据相应的法规予以结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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