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指出,职业年金所需之合理经费需由用人单位及在职员工共同负担。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所要承担的资金份额应占其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八;而对于员工而言,其自身需要负担的金额则为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四。所缴费用将由用人单位从员工薪资中代为扣除。
同时,用人单位与员工所缴纳款项基数应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随着我国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持续提升,国家有权利对用人单位及员工所应缴纳的职业年金比例进行适时调整。关于如何确定具体的缴款比率,则需参照各级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核计计算。
《企业年金规定》第十四条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二、企业年金缴纳的比例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年金缴纳的具体比例如下:单位承担8%、员工个人承担4%;而职业年金则等于单位和个人缴费之和。为了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将对企业与个人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的缴费额度不得超过本企业全年收入总额的8%,同时企业和全体员工应缴金额加总也不应超出本企业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2%。在此基础上,实际所需费用的详细数值由企业方及员工共同协商确定。
《企业年金规定》第十四条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本项条例针对我国职业年金经费的承担方式进行了明确定义,明确规定了由雇主单位和其所属员工分别各自承担应缴金额的8%及4%,且这些费用必须依照规定从劳动者的薪酬中予以代扣。此外,缴费的基数应与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的基数保持一致。关于缴费比率,随着国家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缴费比例数额参考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