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若判定本人仅负有次要责任甚至无责,即可被认定为工伤范畴;
然而,若是该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乃至全责,则无法被评定为工伤。面对这种情况,员工可在既定流程内申请工伤赔偿,同时也有权选择向事故责任人提出赔偿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员工仅能获得一次性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下班途中发生刑事案件可以认定工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故意导致的刑事案件引发的人身损害,法定不视为工伤范畴之内。作为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造成伤害后三十个自然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备案。
同时,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也有义务在接到申请之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合法有效的工伤认定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如果其被判定负有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该员工将被视为工伤;然而,如果员工被判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那么他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在此情况下,员工可以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工伤赔偿,并且还可以向事故责任人提出索赔要求。对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员工仅能获得一次性的赔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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