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被划为耕地怎么办
此类问题理应交由政府妥善解决,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权裁决。当事人任意一方或者双方都可以到所属区域的乡镇政府、土地管理所等职能部门书面提交处理请求。若当事人对于处理结果存在异议,自收到最终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天之内,均有权向上一级处理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上级处理机关接收到复议申请之后,应在法定时间内(即3个月)进行复议并做出相应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二、宅基地被划为基本农田怎么办
倘若您觉察到自家建筑侵越了红线范围,首先应自行检视是否有涉及涉足宅基地的加宽、扩建等行为出现,接下来可参考当时获批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明书以及明确权属后颁行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等文件,然后进行实地测量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确实发现存在超出小部分面积的情况,处理起来相对简单,只需及时向所属乡村集体说明问题缘由并支付相应费用即可。
然而,若经过确认,其房屋并无违法建设或擅自扩建现象,而是因为村集体在土地申请复耕时所制定的标准存在误差,此时若缺乏申请时提供的书面证据,那么村集体便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负责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修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涉及此类权益争议事宜,理应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界定和裁决。相关方可以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审理请求。如对于该处决结果持有异议,则有权于收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构提出复议申请。上一级处理机构应当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复议工作并依法作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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