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租房合同房东违约怎么办
对于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发生的房东违反合同之情形,应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承租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继续使用该租赁房产,或者在其认为必要时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并有权向房东追讨违约赔偿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签了租房合同却不给钱怎么办
出租方与租赁方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后,若租赁方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出租方可采取措施进行督促,例如通知租赁方尽快支付租金或采取适当的措施,如扣除其押金,以确保能够享有租金相应的权益。在催收过程中,如果租赁方依旧未能履行支付义务,出租方可依法终止租赁协议,并要求租赁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签署租赁协议之际,倘若房东触犯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那么他应当依据法律以及合同的具体规定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租户,他们有权利根据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或者在必要的时候行使解除权,并且还有权向房东追讨因违约而产生的赔偿损失。这样做不仅能够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而且也有助于维护租赁市场的公正性和诚实信用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为租户们提供了明确的救济措施,以便有效地应对房东的违约行为,从而确保租赁关系的和谐稳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