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产赠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房屋赠予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手续及所需材料如下所述:赠予方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在民政局领取的结婚证书等,此外还需出示其对于待赠予房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另一方面,受赠者则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及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进行办理,与此同时,双方还应共同前往当地公证机构进行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公正程序。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办理房产赠予过户流程
办理房产赠予过户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所述:首先需签署一份官方认可的书面赠与合同书;
其次,在双方达成共识之后,可以选择前往公证机关进行赠与公证环节;
接下来,携带完整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相关文件资料至不动产地籍勘测部门进行正式的过户登记申请;
最后,由该动产地籍勘测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将依法予以变更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遗赠的相关法律程序及所需要递交的各类材料如下:遗赠者必须提交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有关其房产所有权的证明资料;而受益人则需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之后,须由双方共同携手,前往公证机关办理房产产权赠与合约的公证事宜。而只有当所有这些步骤都顺利完成之后,才能够正式完成房产的遗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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