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部门并未对涉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因为这类纠纷并不属于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范畴,所以,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住房公积金事宜产生争议时,应当由专门指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相应款项,从而避免劳动仲裁部门对此类案件展开多此一举的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论及劳动争议仲裁所涉及的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而引发争议;
其次,就由于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诸多纠纷;
再者,因为涉及到对员工进行开除、解雇、辞职或离职等情况而产生的相关争议;
第四,则关乎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待遇、福利补贴、职业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各个环节可能引发的矛盾;
最后,也是较为常见的劳动报酬之争,以及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相关问题引发的潜在冲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现行相关法规明文所示,劳动仲裁机构并不主管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纠纷问题,究其原因在于此类纠纷并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之争端。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出现纷争时,应当由房地产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如数交纳。如此既能有效防止劳动仲裁机构对相同案件进行反复审查,又可确保公正公平的裁决标准得以达成。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