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无明确规定。在工伤事故中,并不涉及到责任的区分问题,因为身为工伤者,您有权依法迅速申请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评估。当工伤事件发生之后,首先请您前往社保局进行确认,以了解所在工作单位是否为您提供了工伤保险。假设单位已经为您购置了相关保险,那么您就可以要求单位在一个月的期限内为您申报工伤;
然而,如果单位尚未为您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您就需要尽快收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证据材料,并且在一年内完成工伤申报。
值得您特别关注的是,无论单位是否为您购买了工伤保险,您作为劳动者都拥有申报工伤的权利,这也是您日后索取赔偿的必要前提条件。请务必牢记,您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工伤申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者与用人单位划分责任吗
在职工遭受职业伤害事件中,雇主及派遣方均需对其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将雇主与派遣方视作共同被告的情况下,倘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职业伤害,那么这两个单位都需要为所造成的损害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若某一单位已经全额履行了赔偿义务,由于他们之间具有连带关系,该单位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提出追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涉及工伤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我们不需要对责任进行明确的区分,因为受伤员工享有法定权益,能够立即申请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评定。一旦此类事故不幸发生之后,您应该首先前往社会保障管理局(简称社保局)核实和确认该用人单位是否已经为您购买了相关的工伤保险。如果得到肯定回答,那么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要求其在一个月之内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申报工作;反之,如果未能购买适当的保险,您则需要搜集充分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并在一年以内完成自行申报的手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已经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作为劳动者的您都拥有依法申报工伤的权利,这也是您进行索赔的必要前提条件。在此,我要特别提醒您,务必在一年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