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车子保险公司拒赔
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车主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所投保险公司进行报告,并于48小时之内完成该动作。保险公司收到信息后,会派遣工作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同时对受损车辆进行准确的损失评估。当投保人准备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需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若投保人对于以上所列清单内容均无异议,则可签署确认函,此函将成为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重要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以下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二、什么情况车险不赔
1.饮酒驾驶、持无效驾驶执照或尚未进行年度审核的车辆,均不在理赔范畴内。鉴于大多数汽车保险条款都明确规定,其只适用于符合标准的车辆,对于那些未能按时完成年度检查的车辆则视为不合规车辆对待。无论是饮酒驾驶还是持有无效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员都没有资格上路行驶,这无疑是严重违反我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
另外,驾驶员驾驶与其准驾车型不符、在实习期阶段上高速公路等情况,也都将成为保险公司拒绝对其进行理赔的理由。
2.因操作失误而产生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例如当发动机进水后,驾驶员强行启动引擎从而导致其受损,保险公司对此将不予赔偿。在汽车保险的合同细则中通常会作出详细规定,因发动机进水后驾驶员试图强制点火所引发的发动机损伤,均被纳入保险公司的免责范畴。
3.自行加装的设施及部件不予赔偿。尽管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可以自主选择添加音响设备、冰箱、车尾翼、行李架等附属设备,但这些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亦无法予以赔偿。若车主依然希望为额外加装的设备投保,可以考虑选择部分保险公司提供的“新增设备损失险”服务,然而请务必确保在改装后并未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否则保险公司依然可能会拒绝进行赔付。
4.主动放弃追索权的情况同样无法得到理赔。在汽车出现事故后,如果被保险人选择主动放弃向责任方求偿的权利,那么保险公司相应地也有权利针对该事件不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在不幸发生事故以后,被保险人必须首先向第三方责任人寻求赔偿,只有当成功从第三方获得赔偿才能够申请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若被保险人选择直接向保险公司寻求赔偿,且已经主动放弃向第三方责任人求偿的权力,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拒绝进行赔付。
5.维修期间的损失亦不在理赔范围之内。大部分的保险公司都会明文规定,若被保险车辆在经营性的汽车修理工厂遭到盗窃或者遭受碰撞等损失,保险公司一律不负有赔偿责任。因为在店铺维修期间,汽车厂应对车辆拥有保管责任,假如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保管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车辆损坏甚至丢失,那么保管人自然应当承担相关的责任。鉴于此类场所应对车辆所承担的保管角色,无论是车辆丢失还是遭到损坏,保险公司对此均采取较严格的态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经历了交通事故之后,驾驶者或车辆所有者务必及时地(最长不超过48小时)向其所购买的保险公司进行事故汇报。保险公司将会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以及对损失情况进行详细的评估和估算。在投保人开始办理相应的理赔手续之时,请务必携带齐全以下必要的资料:包括车辆行驶证、签订有效的保险合同以及明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在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就理赔事宜达成共识并无异议之后,双方将共同签署一份确认函,该函件将作为理赔过程中的关键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