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法院查到哪些证据,个人能要求看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915人
专家导读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需提交证据材料并按对方及自身数量提交副本。双方有权领受并掌握证据文件,在质证阶段可核实原件或申请鉴定。法官需妥善保存归档案卷资料,诉讼结束后,当事人及律师有权查询、查阅和复印相关法律档案。
开庭前法院查到哪些证据,个人能要求看吗

一、开庭前法院查到哪些证据,个人能要求看吗

当然,这是完全合法合理的。在民事诉讼环节中,由双方各自向法庭提交的各种证据材料,均需按照对手方当事人数量及自身数量之和提交副本。双方当事人皆有权领受并掌握他们向法院递交的各类证据文件。当进入到法庭进行质证阶段时,如果对对方递交的任何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存在疑虑或争议,均可提出陆续核实原件或提请申请鉴定程序。在此过程中,由法官所接收的所有案卷资料均需进行妥善保存归档工作。待整个诉讼程序结束后,任何一方向法院档案室都有权进行查询,查阅其相关法律档案及复印相关信息。

同时,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也拥有此项权利进行查阅和复印。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二、开庭前法院要居住证明是什么意思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出提供居住证明的要求,其目的在于明确案涉当事人是否属于该法院管辖。通常来讲,对于任何自然人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都将遵循由被告居住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机构进行审理;如果被告的居住地与其频繁生活栖居的地点并不重叠,那么往往会选择后者来承担相应的管辖权。按照相关法律明文规定,民事诉讼主要涵盖了涉及个人或团体间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纠纷的各类诉讼,而民事管辖则被定义为授权各级法院以及不同层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工作分工和职责权限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涉及到民事诉讼的环节之中,各方当事人都需要向法院递交各种证据,并且按照此份证据实际的使用方以及自身所持有的份数,提出相应的副本请求。双方当事人有权利领取和掌控他们所提交的每一份证据文件,而且在随后的质证环节中,他们可以请求查看原始文件或者发起需由第三方专家进行的鉴定程序。与此同时,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还必须妥善保管所有已经归档的记录文件,并且在整个诉讼活动结束之后,无论是诉讼中的争议当事人还是其代理律师,都可以依据规定,享有查阅、借阅以及复印有关法律档案等方面的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开庭前法院查到哪些证据,个人能要求看吗
一键咨询
  • 173****3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2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6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1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诉讼庭前审查证据吗
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是否进行庭前证据审查? 庭前证据审查根据具体案情而定。此阶段即非司法诉讼(审判)阶段。法院对检察机关提交的公诉案件进行程序性审查,决定是否进入庭审。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离婚案中能否请求法庭调查过错方的婚外情证据
[律师回复]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将不会采信。比如:纠集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不会采信,在法律上还是一种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法证据排查是开庭前吗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可在案件审理前或审理中适用。当事人、辩护律师及诉讼代理人可在审理前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法院应在开庭前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转交检察机关。若审理前提出申请且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虑,应依法召开庭前会议,深入探讨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并听取各方意见。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么查看老公出轨了的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想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的话,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对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物证: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包括:对方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另外,需要重点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一定要注意合法搜集证据,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为了调取出轨证据,而侵入第三方的住宅,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为了泄愤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构成了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一)当事人的陈述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告开庭前能看到原告证据吗
在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双方需提交证据复印本供法庭查阅,被告有权查看原告证据。被告可聘请律师深入发掘和搜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可依法请求收集、调取证据或传唤证人。律师可自行搜集证据,但需凭职业资格证书和律所证明。法院可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但在特殊情况下可继续交换。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听证会当事人是否可以提前查看证据
在听证会前,当事人或其律师原则上无权查阅同案材料,特殊需求需经主管负责人特许,且不得复印。听证会,即立法听证制度,是立法机构通过会议公开听取民众对特定社会议题是否立法或法案条款合理性的观点与反馈,具有公开、透明、公正、客观及程式化高等特质,有助于解决矛盾、提出解决策略,为行政行为的顺利执行和规范性打下基础。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老公出轨了,如何查看他是否有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想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的话,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对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物证: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包括:对方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另外,需要重点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一定要注意合法搜集证据,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为了调取出轨证据,而侵入第三方的住宅,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为了泄愤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构成了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一)当事人的陈述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监视居住人员的证据是否可以查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证据可以监视居住吗 不可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可以监视居住的条件,其前提是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法律规定,“逮捕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因此,您说的有犯罪证据只是其中一个要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符合逮捕条件后,仍需要满足监视居住的法定情形。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因为被告向我买房,但是由于账户原因导致承诺的款项到账的时间有延迟,但是现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是否是被告给我的,不知道被告会不会在法庭上对这笔钱否认。请问我该在我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应开庭时还是在被告否定该款项是提起?
[律师回复] 以下是法庭庭审程序,希望对你有帮助:
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第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
最后意见。 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法庭辩论之后,由被告人进行
最后陈述,即进入被告人
最后陈述阶段。
第五,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
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以上是关于法院调查证据应开庭时申请吗的有关回答。
请求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6)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7)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否查看证据吗?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是可以查看证据的。在公民被公诉机关提出诉讼后,被告人也是可以为自己聘请律师来协助自己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不仅可以查看案件的证据和材料,同时也是可以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辩护时也是会将利于被告人的信息和材料提供给法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证据调查 > 开庭前法院查到哪些证据,个人能要求看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