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调查是不是有可能判缓刑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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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审理中的调查不预示缓刑结果,是否缓刑需根据案件性质和法律综合考量。符合缓刑条件者有机会获缓刑。社会调查评估报告仅为参考,最终决定权在法官。缓刑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适用于中长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及累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指收监执行,非缓刑。
司法局调查是不是有可能判缓刑

一、司法局调查是不是有可能判缓刑

法院审理过程中的调查并不就意味着将会宣告缓刑的结果;针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将获得缓刑裁决这一问题,必须要根据具体案件的犯罪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虑;只要符合缓刑审判的条件,那么犯罪嫌疑人就有机会得到缓刑判决。

然而,即便司法所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以支持缓刑的要求,是否能够最终实现缓刑裁决,仍然要根据主审法官依照特定案件实际情况作出的判定;这种调查评估报告仅仅在法官宣布判决时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缓刑只适用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数罪并罚,其决定实施的有期徒刑刑期在中间阶段的情况下,若其中某项罪行被判处缓刑,则应遵循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对于中度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死刑罪犯、累犯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缓刑方式无法适用。

另外,我们经常听到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所谓的"死缓",实际上是说被收监执行,请大家注意区分这个概念。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司法局叫村干部担保什么意思

在办理取保候审时,当事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即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若针对已经被羁押并正在审理中的被告人,一审法院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可适用缓刑,应根据判决结果立即予以释放。

然而,由于判决具有生效期限,故在判决尚未生效之前,被告人仍需通过取保候审的形式暂时获得自由,待判决正式实施后方能于交由社会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缓刑的相关事宜。

至于二审中审判缓刑的案件,判决自宣判之日起便立即生法律效力,因此被告人可以即时获得释放,无需进行取保候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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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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