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业主有哪些合法权益
1.每个业主在物业共有的部分,均依法享有共享权及共同管理的权益。
2.对于住宅及经营性用途之房产,各业主单独享有绝对的所有权。
3.在其个人所拥有的建筑物专有部分,各业主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
4.各位业主在小区的所有公约中,依法享有投票权。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二、业主有没有权利查看小区监控
在合法前提下,小区业主享有对监控系统查看与使用的权利,但其操作过程中必须尊重并确保不会侵犯到其他住户的个人隐私权益;因为整个小区的监控设施设备属于所有业主所共有的权益,所以所有业主对于本区域内部发生的各类事件以及相关公共事业都拥有知悉的权利;而对于有正当理由并且提出请求的各位业主,他们也将获得调阅小区监控录像资料的特权。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