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顾客在餐厅脚崴了怎么赔偿
若顾客在商家指定的交易地点遭受伤害,而商家未能尽到其应尽之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此种情况下,商家有责任进行赔偿。
同时,若伤害是由于第三方行为引发的,则责任由第三方承担;但如商家未能完全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则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商家承担了补充责任之后,他们仍可向第三方追偿。所谓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所必须承担的,在合理期限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在实际操作中,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经营场所内的安全防范设备是否完备。经营者需确保其经营场所内具备完善的安全防范设施,且这些设施需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确保其安全防范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其次,在受害人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时,经营者需要立即采取后续救助行动,包括报警、积极治疗等措施,以防止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从而尽可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因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而导致的伤害,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若致人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而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顾客在店里闹事店主可以正当防卫么
倘若自我防御行为未超过必要程度,即构成自卫;
然而,若他人已经丧失反击能力并表示投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便不应该再对其进行攻击,否则将被视为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属于违法行为,严重时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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