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合同收了货款不想卖怎么办
关于卖方收取定金后未签订合约但欲放弃出售房屋的情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有违约行为发生,应承担向对方双倍退还定金的责任。具体而言,在债务关系中,若债务人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定金应作为支付款项或予以回收。
然而,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债务或履行过程不符合约定,导致无法达到合同预期效果,他们便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相反地,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债务或履行过程不符合约定,同样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此时他们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没合同有辞退说法吗
贵公司在经过深思熟虑后,确实可以考虑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然而这都须得在充分尊重和妥善处理好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议之前,或需待满足某些法定条件之后方可进行。若未经事先沟通或协商一致,则贵公司必须以法律规定的方式为此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贵公司须从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贵公司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员工在所属企业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相当于其每满一年即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不幸非法解聘劳动者,则贵公司还需额外支付等额的经济补偿金予以弥补;
3、双方在协商无果后,劳动者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申诉,申请人只需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据,前往贵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即可办理立案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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