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签署劳动合同时,职员享有自由选择是否离开原职的权利。
然而,为了尊重雇主权益,必须提前告知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将无权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职工获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是由于非个人意愿的原因离职,例如基于公司裁员等理由。若是因为员工个人原因而被解雇,他们仍然有权向雇主寻求相应的失业救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签劳务合同还要双倍工资吗
一般来说,劳务关系被认为并非劳动关系之属,因此通常不适用于申请双倍工资的范畴之内。
然而,作为劳务人员,依旧具有权利向其雇佣单位索取应得的报酬。
若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开始工作之后超过一个月但尚未满一年的期间内,仍旧未能同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每位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以示惩罚和补偿。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而没有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从他们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期的那一天起,每个月都需要向每一位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拥有自主选择离职的权力,但是必须事先知会自己所在的公司知晓。有鉴于此,由于员工个人原因而选择离开的情况下,他们将无法享有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权利。只有当这种离职是由非个人因素所导致,例如公司进行大规模裁员等情况时,员工才具备申请失业救济金的资格。然而,即使因为员工自身的原因而遭到解雇,他们仍然有权向雇主提出申请,要求获得相应的失业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