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关于退休公务员去世后所得的抚恤金以及丧葬费用,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1.值得注意的是,死亡抚恤金的计算方式并非等比式增长,而是以国家政府机关在职工作员工在世时的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为基础进行一次性发放。
2.至于丧葬费用方面,由于各个地区及省市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由各地自行制定并由各自治区、直辖市各自执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央政府部门以及其下属的各级事业单位均遵循所在地区的规定。
此外,对于如何领取丧葬费用这一问题也做了详细的介绍和指导,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死者的居民户口簿、生前身份证件、医保双证以及银行卡,同时还需拿到火化中心开具的三份相应收据;
其次,将这些资料提交至死者单位进行档案调取;当我们拿到第一张收据后便可前往死者所在的社区,在背面加盖社区公章作为证实;随后,凭借已经盖有社区公章的收据、死者的火化证书、档案单据以及本人身份证,再前往社会保险公司设立的特殊丧葬事务处理办公室,以便完成对一次性丧葬补偿金的最终清算与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退休公务员看病有二次报销吗
公务员在退休之后,若患有疾病并需要住院治疗时,将无法享受到二次报销的待遇。这里所提到的“二次报销”,指的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的参保者,如在上一个年度内发生过高额就医费用,除了原本应有的正常报销外,他们还能够再次申请大病保险进行报销,并且此过程并不设定报销上限。通常来说,此类二次报销业务均需由投保人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而当劳动者进入退休状态之后,即不再具备在职职工的身份性质,因此也就不再享有二次报销的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当公务员退休之后不幸离世,他们的家属可以依法享受一次性的抚恤金及丧葬费用。这其中,抚恤金将按照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础基本工资进行计算与发放;同时,丧葬费用的具体额度则会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经济状况来确定。在申请领取这些费用的过程中,需要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并提交给死者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核实确认,随后还需经过社区的盖章认证。最终,所有的手续都办理完毕后,便可前往社会保险公司的特殊丧葬事务处理办公室进行结算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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