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等级以及员工的薪资状况来赔偿治疗(医学)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异地就医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餐饮费用。
其中,医疗费用应按照医院出具的收费凭证进行结算;误工费方面,对于有收入的员工,将按照其实际收入减少部分进行计算;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员工,则将参考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上述数据,也可参照诉讼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者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参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报了保险多久能收到打款
实际赔付期限往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工伤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认定处理的进程、赔偿金额的高低以及赔偿款如何结算(例如此笔款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拨发还是由用人单位直接进行支付)等等。正常来讲,若所涉及到的赔偿款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会承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么在员工顺利通过工伤鉴定并且向工伤保险基金会提出相关支付要求之后,这部分赔偿款大概率会在一个月左右陆续打入公司的账目里。至于其他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支付的相关费用,比如可能出现在下属员工停工等待恢复期间的工资,就需要按照既定的支付程序来执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现本公司诚意聘请资深律师,实行半风险代理服务。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完成工伤认定事宜;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上述两项鉴定结果,据此依照工伤的不同级别以及员工薪资水平,支付相关治疗费用及相关的全部补助金,包括伙食补贴、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等。关于医疗费用,将根据医院出具的凭证进行结算;而误工费部分,将按照实际损失或者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则参考当地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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