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10人
专家导读 用人单位须遵守劳动法,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延长受限: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如连续工作)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总时长不超过36小时。违规将面临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

一、用人单位能否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应任意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除非基于特别协商并确保对劳动者身体状况无害的情况下,否则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日最多不应超过1小时。

此外,针对需延长工作者时间的特定情形,例如由于工作特殊性质需要进行连续性的工作等,即使在下述前提下,每日也不建议超出3小时,而每月总计延长的工作时长则应控制在36小时以内。

若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条例的限制,那么便构成违法行为,且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用人单位能查到员工之前交社保的公司吗

雇佣方有权查阅到员工在此前供职的企业所缴纳的社会福利保障金情况。即是说,新企业有权力查阅过去不同时期的社会福利保障金记录。

同时,劳资双方均可免费向相关的社会福利保障金经办机构查询和验证他们自身和其他人员的缴费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权利不受侵犯的详细记录,并且可以请求社会福利保障金经办机构为其提供更为深入细致的社会福利保障金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所有雇主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劳动法规制度,非正常工作日之外的额外加班时间应受到严格限制:普通情形下,员工每天的附加工作时长不得超出1个小时;但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持续性工作任务等,每日的附加工作时长则不可超过3个小时,并且每月总体累计工作时长应控制在36小时以内。若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
一键咨询
  • 136****74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4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单位能否随意换工作地点
单位能否随意换工作地点?单位不可以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虽然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但是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单位可以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吗?
根据劳动部的这一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律师想咨询一下。关于很多员工都会延长加班,工作时间会很大幅度的延长,对此我们作为员工都有一定的意见。我们想了解一次延长加班调休在劳动法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呢?
[律师回复] 针对延长加班调休有这样的规定: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 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
  劳动法加班调休的法律
  休息日加班应当首先补休,不能补休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和法定假日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4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有权随意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吗
单位有权随意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吗?单位不可以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虽然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但是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老板恶意延长试用期,员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老板恶意延长试用期,员工怎么维权?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年的合同只能有二个月的试用期,超过的部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老板恶意延长试用期,员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老板恶意延长试用期,员工怎么维权?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年的合同只能有二个月的试用期,超过的部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事业单位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
在事业单位工作不可以随时辞职,职员不管是在事业单位,还是在国企等用人单位就职之后,为了使得公司的权益得到保障,是不能随时离职的,任何人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想要辞职,都不想要提前告知单位,对于想要随时离职的职员,单位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法院决定的日期,然后说要出差,便可以随便延长时间的吗?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很严格的。除非发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期或者中止。但即使是发生特定事由,在卷宗里也有详细记载。如果事情确实像你所说,你可以持立案通知书及缴费单据,向该监督部门或者院长信箱反映。如果没有答复,也可以向检察院民事审判监督科反映。  但是,我仍旧对你的表述表示疑问,可能你对事情的描述有失实的情况,毕竟这个事情很不合常理。  关于延期及中止。详见下: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二、诉讼中止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诉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不论是法定期间还是指定期间,一律中断。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恢复后,不必撤销原裁定,从的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  三、延期审理与诉讼中止的区别  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两者十分相似,但是两者也存在重要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二)适用效果。诉讼中止,受诉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对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推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  
(三)恢复审理。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以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是很难左右的;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确定。  
(四)法定情形不同。即《民事诉讼法》第132条与136条的规定,以上已作叙述,在此不重复。  四、诉讼终结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的诉讼终结的原因,使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已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由人民裁定终结诉讼程序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诉讼终结以裁定的形式作出。诉讼终结的裁定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诉讼终结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自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或宣布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作地点可以随意由单位调动吗
工作地点可以随意由单位调动吗?单位不可以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虽然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但是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障 >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