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中介费不退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中介费损失。
卖方违约与中介服务机构无关,除非双方有合同约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否则卖方违约的只能向买方要求赔偿这部分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涉及到二手房合同方面的纠纷时,有几种可行的解决方法可供选择:首先是协商解决途径,即基于平等互惠以及互相理解与协商的一致性原则进行处理;其次是仲裁解决办法,可通过特定的机构作为中介或第三方角色,就双方产生的争议问题展开事实调查与法律分析,在权利与义务方面做出权威裁决;最后是司法判决手段,若上述两个方案未能解决双方之间的纷争,则可诉诸法律程序,向法庭提交申请并得到公正审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若您支付但未收到应有的中介费用退款,不妨尝试向卖方提出请求,让其承担相应的中介费损失款项。然而需要明确,若卖方违约与中介服务机构无关,除非在双方签署的合同时已做出明确的约定,以便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关处理。在此情况下,卖方仅能依据合约规定向买方索求赔偿该笔损失款项。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