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缴纳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缴纳

一、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缴纳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住房维修基金可以要回来吗

当面临房屋维修基金的退还请求时,购房者应了解到,符合以下特定条件方可执行这项操作:

首先,若房屋本身已经消失,则其所在房屋账户中的所有剩余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将被归还给业主;

其次,在房屋遭受严重破坏、无法修缮达到居住标准或因其灭失而终止使用后,售房单位已经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也会被全额退还给售房单位。若售房单位已不再存在于市场上,那么该单位所缴纳的维修资金,将会根据其财务部门的属地关系,由上级部门进行集中收取并统一入国库保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在进行商品住房销售活动过程中,购房者与出售方必须签订一份明确的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协议。根据协议规定,购房者有义务按照购房总价的2%至3%的标准,向出售方支付相应的房屋维修基金款项。然而,出售方代为收取并管理的这部分维修基金,其所有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不得将其作为住宅销售收入的一部分进行计算和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缴纳
一键咨询
  • 154****5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4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3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来进行缴纳。实际上受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资金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拥有的,也就是不能够进入到住宅销售收入当中的。这个标准也是由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制定。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2024是什么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多少?
购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别墅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多少?
别墅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为购房款的2%-3%。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
10w+浏览
青海省办理房产证维修基金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青海省办理房产证维修基金怎么缴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灭失而灭失,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讲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1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青海省办理房产证维修基金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青海省办理房产证维修基金怎么缴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灭失而灭失,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讲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拆迁安置房维修基金需要缴纳吗
主要看你安置房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一般这些条款合同上都会注明由甲方或者乙方交付,如果没有的话,就要交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至于交多少要看当地的政策。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
10w+浏览
离婚了,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缴纳维修基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需要,由房产持有人再次缴纳。房产维修基金是在房产交给物业持有人的时候缴纳,用于房产公用设施的维修。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缴纳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