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病假工资有哪些规定
职工在生病或因工伤无法工作期间的薪酬福利,在法规层面通常包含两大核心原则,具体而言如下所述:
首先是对于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员工在接受相应疗程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需按照特定比例和方式支付病假工资或者是疾病救助金,在此过程中,病假的工资或疾病救助金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然而必须保证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其次,针对怀孕期间以及产后康复等特殊情况,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形之外,员工在这段时间内,即使处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状态下,用人单位也不可擅自终止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反之,该劳动合同应当续订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结束之日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职工病假工资怎么算
在处理员工请事假和病假工资事宜时,实施如下原则:当员工申请事假时,通常情况下,其当日基础工资将会被全部扣除;而对于生病需要请假的员工来说,公司将只扣除部分工资,以确保其薪资不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然而,具体的工资标准需根据企业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明确规定。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员工患病休假的时期内,企业必须向其支付至少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80%的病假薪资或者是疾病救济金,以维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假如支付的金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是违法行为。另外,在女性孕期以及分娩后进行身体恢复调理的这段时间里,即使按照法定原则无须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应当将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到相应的假期结束,以此来全力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