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调解应该遵循哪些步骤
关于调解劳动争议,我们会首先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对于实际情况与理由的表述,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以及时提供所需的帮助,以期促成双方在平等和谐的氛围中达成共识。
当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之后,请相信我们会认真制作调解协议书并送达给各方。
这是一份充满尊重与规范的文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确认,经过调解员亲自签署及加盖调解组织公章后正式生效。
这份通过公正公平程序产生的结果,具备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因此,请各位务必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
如果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由于各种原因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抱歉,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申请仲裁解决。
早做决断,才能尽快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
在调解协议被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内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依约承担自身义务。
那么这就构成了合法的违约行为,对方当事人可依据这份调解协议向法律机关提出申请仲裁。
特别提醒大家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律对于支付拖欠工资、工伤医疗费用、解除合约的经济补偿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如果这些问题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仍无任何行动,劳动者则有权根据该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的请求。
此时,人民法院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宣传并发出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劳动争议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调解机构担任主持人以牵头进行调解作业,在此之后,各位当事人将有机会独立地阐述自己对该事件的观点和立场;接着,他们有机会在平等公正的氛围中共同协商,力求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直至达成共识后,继续由负责调解的组织制定出最终的调解文书并盖上公章,接下来,该调解文书应被送达到每一位参与者手中,确保每个人都能清晰地了解其中的条款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最后,在确保所有当事人已收到调解文书后,各方均应及时确认签收,如果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不满,则应依法通过其他适当途径来处理此起劳动争议,整个调解过程便告结束。另需注意,即使未能在上述步骤中达成共识,各方仍然有权按照法定程序选择其他合适的处理方法来解决此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我们始终坚持尊重与公正的原则,聆听并理解当事人之间的观点与诉求,以期在各方都能接受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当调解协议经过双方的签名确认及调解员以及相关机构的公章签署之后,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然而,如果在调解过程中未能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达成协议,则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仲裁。在执行调解协议的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可能会面临仲裁申请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工资、医疗费用补偿等方面的权益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约行为,劳动者有权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因此,调解协议无疑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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