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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
工伤不仲载不可以直接起诉,工伤需要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需要走完劳动仲裁后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还是保险公司赔偿
对于工伤赔偿项目的支拨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而保险公司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倘若雇主已经按照法规要求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其所担负的工伤赔偿义务即可全权交付给用人单位自行处理。如雇主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则应首先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垫付,而后再向雇主要求赔偿。待雇主补缴了工伤保险费及其相应的滞纳金之后,用人单位以及工伤保险基金方能根据规定支付新产生的工伤赔偿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是的,确实如此。如果雇员和他们所服务的公司在工伤保险福利待遇方面产生了纠纷,那么这将被视为劳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是必须要经过的前置程序。在没有完成劳动争议仲裁之前,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工伤问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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